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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吉克中俄物流

中俄边境地区开始卢布流通合法化
发布时间:2015-09-07 13:34

俄罗斯卢布在中国绥芬河市流通合法化。

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在这座与俄罗斯接壤的边境小城,卢布可以像人民币一样流通。据人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副秘书长金枚介绍,此项决定是双方本币化结算顺利推动的结果。 俄罗斯银行认为,该项目是扩大本币相互结算的重要步骤。俄方管理部门就此接受了。

目前,中俄贸易在以人民币和卢布结算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俄罗斯银行在给编辑部的信函中写道。开始的时候,仅在中俄边境地区引入这样的结算方式:从2003年开始,本币结算在边境城市布拉戈维申斯克和黑河展开。自2005年开始,引入到整个边境地区(阿尔泰共和国、滨海边疆区、哈巴边区、阿穆尔州、后贝加尔边疆区、犹太人自治州、黑龙江省、内蒙古、新疆和吉林)。实践证明,商界对此类业务的需求是很大的。根据已经取得的正面经验,为中俄全境双边贸易本币结算创造了条件。

俄央行在信函中还指出,俄罗斯外汇法律中,对相关方面使用外币(其中包括人民币)从事外经活动没有限制。也就是说,在贸易结算和投资项目中,对使用人民币没有限制。因个人人民币现金业务量需求扩大,俄罗斯一些银行启动了零售项目。一些大型金融机构正从事与人民币外汇兑换相关的业务,开设人民币存款。俄方银行在与中方银行合作中,设立了从中国入境俄罗斯携带卢布现金业务。自2000年代中期开始,中国启动外汇自由化进程。在逐渐取消各种外汇限制过程中,使用人民币和卢布进行国际结算又出现了新的机遇。绥芬河市使用卢布项目,是扩大相互本币结算的又一重要步骤。俄罗斯央行新闻局这样指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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